新闻网讯 按照《青岛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10月20日智慧校园与信息化建设中心在办公楼117会议室,组织召开了2018年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论证会,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论证组对立项项目进行了评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科技处、图书馆、综合档案馆、学生处等单位参加会议,就申报的项目进行了汇报和答辩。通过论证的项目,将上报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小组审批,获批后才可申请学校预算支持、进行项目建设。
另外,按照《暂行办法》要求,科研经费、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长效机制经费等已经过专项立项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不需参加每年的项目论证会,使用其他非学校预算资金(含校企信息化合作资金、各单位自筹资金等)建设的信息化项目,需在项目立项阶段按照硬件和软件的分类向智慧校园与信息化建设中心进行申报,由智慧校园与信息化建设中心审批通过后进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