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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3-11-03 阅读:1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在全省高校开展创建“标准化学生公寓”的通知要求, 我校于2001年11月申报北院3号、4号、东院11号、12号、13号学生公寓参加评审,并顺利通过了省专家组验收,我校是此次评比青岛市高校中唯一上榜高校。
2003年9月27日下午,山东省教育厅检查组对我校五幢标准化学生公寓楼进行复查,检查组抽查了三幢标准化学生公寓楼,对楼内的软硬件设施进行了综合检查。
在随后举行的检查情况反馈会上,检查组认为我校的学生公寓管理领导组织健全有效,日常基础管理水平高,宿舍文化建设有特色,学生公寓管理队伍精神风貌良好。同时,检查组要求部分有渗漏的卫生间尽快整改,把标准化学生公寓建设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