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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3-11-13 阅读:1
法学院主考的经济法专业(独立本科段)正进行学分制改革试点。学分制改革试点的考试计划,分专业核心课程(仅10门38学分)、选考课程(30学分)。该专业考生取得按规定的不低于68学分,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可获得本科毕业文凭,国家承认学历。如申请通过外语学位考试,可取得青岛大学颁发的法学学士学位。
为在校学生获得双专业及第二学位,法学院将利用周末、周日业余时间进行辅导。欢迎在校本科学生(所学专业不限)参加自学考试,助你顺利通过考试,造就真正的复合型人才。按新政策规定:专业核心课程可遵照《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办理免考,即在校阶段本科生所学同名称的课程之考试成绩可以替代;选考课程的学分中,通过国家英语三级以上者,可在选考课30学分中,免修14学分;通过二级者,免修7学分;同时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者,免修4学分;二级证书者,免修6学分;通过各类模块中任意一种者,免修4学分。(英语及计算机两类考试等级中,其免修学分部分,一类仅限一次,不可累加计算。)欢迎广大在校学生踊跃报考。
咨询电话:59559855955952
报名时间:2003年11月11日—28日
报名地址:青岛大学法学院自考办公室(东一教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