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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4-03-11 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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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校,很多人都知道法学院有个法律服务中心,他们不仅为师生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而且为学校代理诉讼案件,保护了学校和师生的权益。
法律服务中心是我校法律服务的专职机构,现有职工23人,多是具有丰富的法律教学和实践经验的教师,其中女性14人。自2001年成立以来,中心的法学院教师特别是广大的女教师克服教学任务、家庭负担重等种种困难,利用业余时间做了大量的工作。
他们参与涉及大学案件的诉讼代理。中心成立以前,我们学校遇到法律争议纠纷时,一般是由法定代表人出面联系接洽有关事宜,这在很大程度上分散了校长的精力。有了法律服务中心以后,一般的法律问题学校交由法律服务中心全权代理,处理后再向校长汇报,提高了事务处理的专业性和效率,又使学校免受经济损失。
他们还处理了不少非诉讼法律事务。根据学校授权,他们审查和受理学校、各学院、校行政部门和直属单位对外以青岛大学名义签订的法律文书和协议,使协议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符合法律的要求,避免了争议和损失的发生。他们还为我校教职工提供免费法律事务咨询和帮助,为教职工内部争议进行调解,受到大家一致好评。
在青岛司法界,常常可以看到我校法律服务中心教师们活跃的身影。他们为众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其中有青岛市政府法制委员会委员、青岛市政府外事法律顾问、青岛仲裁委员会委员等,有的还被评为市十佳或优秀仲裁员。在青岛市电视台、《青岛日报》、青岛市司法局主办的148法律服务专线中,人们也可以常常看到我校法律专家的身影、读到他们的文章、听到他们的声音。他们以自己扎实的理论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赢得了人们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