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更新
来源:科技处
编辑:伍恒犁
日期:2024-10-28 阅读:1
新闻网讯 近日,我校修订完善了《青岛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24-2026年)(暂行)》,该办法是在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学校第四次党代会工作要点的具体措施。
本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横向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管理,赋予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文件精神,对横向科研项目的经费预算控制、经费支出流程、结余经费使用等管理环节进行了修订完善,实现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协同推进。一是在办法中新增加样机配件购置费,并明确配件及样机不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二是将原文件中的人员经费和绩效费进行了合并,并大幅度提高绩效费发放比例;三是大幅度降低管理费提取比例,并在管理费中增加了二级单位科研发展基金;四是明确了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鼓励项目负责人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以现金出资方式入股学科型企业。
自修订的管理办法下发以来,广大科研人员开展科技服务社会的动力得到了激发,近段时间我校新签订横向科研项目22项,合同金额2019.47万元,其中300万以上项目3项,1000万元以上项目1项。本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修订必将充分调动我校科研人员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能力的提升,激发二级单位的创新活力,为学校高质量内涵发展和建设高水平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提供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杨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