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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4-03-16 阅读:1
为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校风学风建设,根据鲁高工委[2004] 通字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学生工作处下发通知,推荐评选第四届“齐鲁晚报杯”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和2003--2004年度青岛大学“学习标兵”。
第四届“齐鲁晚报杯”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的推荐范围为我校获得全国、省、市和校级荣誉称号的具有学籍的本、专科生和研究生。要求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拥护改革开放;积极要求进步,思想品德端正,崇尚科学,遵纪守法,学习刻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学习成绩优秀,每年获得一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前三名,研究生要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热爱集体,积极主动从事学校和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成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身心健康,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曾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学习标兵”的评选范围为我校计划内招收的研究生,本、专科生、留学生(一年级新生不参加评选),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4%。要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未受过任何处分;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稳定,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列本专业1—2名;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心素质。
各学院在评选的过程中,要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选。通过评选,树立典型,推动校风学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