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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4-07-12 阅读:1
我校日前出台一系列措施,决定从2004年开始六个本科专业开办第二专业教育,允许学生校内转专业,为学生个性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日前,省教育厅正式批复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金融学和法学六个专业开设第二专业教育。学校也出台了《青岛大学关于本科生修读第二专业及双学位的暂行规定》,允许学生在修读本专业的同时兼修另一专业,学生修满规定的学分,学校颁发双专业毕业证书。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若第二专业与主修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在两个专业的学习成绩均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时,同时得两个学士学位证书。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凡学习成绩优良并且学有余力的,可从第二学年开始申请修读第二专业。
为适应社会发展,满足学生按志趣方向、个性发展的需要,我校制定了《青岛大学关于在校本科生转专业学习的暂行规定》。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可以在第三学期提出申请,通过学校组织的考试或考核,转入自己喜欢的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