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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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报社
日期:2010-03-23 阅读:1
校报讯 我校日前出台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科学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就业措施,稳步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确保毕业生顺利就业。
意见提出了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我校综合优势,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建立科学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工作长效机制,稳步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工作原则是: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就业工作联动机制,落实“组织责任制”和“导师推荐制”,强化“一把手”责任,形成以学校为主导、以院系为主体、全员参与的工作局面;贯彻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面向基层、鼓励创业的方针,坚持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机制和办法,促进毕业生学以致用、人尽其才。
意见指出,我校2010届毕业生共有8435人,与2009年基本持平,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10大学科门类,包含博士32人、硕士研究生1009人、本科生7255人、专科(高职)生139人。目前,我校2010届毕业生已完成签约约600人,另有部分同学已通过硕士研究生初试或已基本达成就业意向,但仍有多数毕业生就业尚无着落。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任务非常繁重,切不可盲目乐观。
意见鼓励和支持毕业生面向基层、面向西部就业;鼓励和支持毕业生通过“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一村(居)一名大学生工程”、“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应征入伍”等项目就业;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意见要求各学院、部门落实各项就业措施,确保毕业生顺利就业。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健全机制。二是依托学科专业优势,加强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等建设。三是加强就业市场建设,打造毕业生择业平台。四是加强就业指导及服务,提高就业服务水平。五是加强创业教育,力争实现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取得新进展。六是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的重点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