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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4-03-11 阅读:1
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若普通话水平达不到规定等级,毕业离校时将拿不到毕业证书,这是我校青大教字[2001]21号文作出的规定。
我校对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这些专业是:文学院各专业,法学院各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外语学院各专业,师范学院各专业,艺术学院各专业,临床医学专业,护理学专业,口腔学专业,经济学院各专业,商学院各专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会计学、电子商务、法学、市场营销、英语专业,国际教育合作学院各专业。上述专业中,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的普通话水平应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专业毕业生的普通话水平应不低于二级乙等,否则缓发毕业证书。
今年3月,我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将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请有关同学注意校园网和各学院的通知,按时报名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