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大要闻
· 青岛市青岛大学企业家联...
· 我校获得一项国家社科基...
· 全国慕课教育创新大会(...
· 校领导会见中国法学会案...
· 校长魏志强到马克思主义...
· 我校举办医学发展领导小...
· 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
· 校党委书记胡金焱带队调...
文化学术
· 学校举办2024杂化材料国...
· 我校教师黄军荣获民建中...
· 艺术学院获得一项国家艺...
· 物理科学学院张永成团队...
· 纺织清洁技术及可持续发...
· 《中国青年报》报道我校...
· 转化医学研究院于涛和亓...
· 我校获评省教育厅专项内...
综合新闻
· 我校教育培训事业驶入高...
·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举行2...
· 校领导参加物理科学学院...
· 校领导巡听电气工程学院...
· 校领导巡听督学环境与地...
· 学校召开2024年秋季学期...
· 我校获评山东省“高校后...
· 校领导到马克思主义学院...
  综合新闻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综合新闻>>正文

普通高校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本科学习试点院校确定 我校成为试点院校之一

作者:      来源:      编辑:        日期:2003-12-12     阅读:1

日前,从我省普通高校在校生参加自学考试工作会议上传来好消息,我校被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确定为试点院校之一,获准开展在校生参加自考工作——我校在校生获得第二学历又多了一条路。

本次开展的试点专业有:汉语言文学(本科段)、秘书学(独立本科段)、会计(独立本科段)、法律(本科段)、英语(本科段)、计算机应用(独立本科段)、计算机信息管理(独立本科段)、国际贸易(独立本科段)、工商企业管理(独立本科段)等9个专业。

省考委对试点考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做了详细规定:试点学校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学年注册制,并按专业教学班进行管理;试点学校应在试点的专业中选择本校所需专业,参加的考生必须是试点学校已注册的在校生,统考课程由试点学校按省、市考办报名管理办法办理集体报名手续,统考课程按国家考试的统一要求由省考办组织统一考试,由试点学校所在市考办统一编排考场、组织监考,过程性考核课程在省、市考办的监督指导下,由试点学校组织实施;各专业含技能考核课程的技能部分由试点学校组织考核,各专业毕业环节的考核仍由专业主考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考生的各项考试费用按我省物价、财政鲁价费发[2002]68号文件规定执行。

省考委对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的学籍、考籍也作了相应规定。参加试点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在取得专科毕业资格后,经省考办、市考办、试点学校审查合格后,可依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管理办法办理本科毕业手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试点专业的考生其学业达到国家规定的学士学位标准者,可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学士学位;参加试点专业的考生,如果在校学习期间所学的本科专业不能毕业,其学籍在试点学校保留2年,为了方便管理,试点专业的考生不能转专业或转校。2年后仍不毕业者,将按社会考生对待,过程性考核成绩不予保留,统考课程考籍档案转入考生欲转入的地区;按省考委制定的《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办理免考问题。

目前,我校成人教育学院正在积极办理试点专业的申报工作,寒假后有望在我校全面展开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