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 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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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报社
日期:2010-06-08 阅读:1
校报讯 6月1日下午,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曾有田在中心校区笃行楼模拟法庭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有关台湾地区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精彩讲座。
曾有田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美国南卫理工大学的法学硕士,历任我国台湾地区第一、二、三审法官和检察官,最高法院刑事庭庭长,最高法院院长,司法院大法官,被誉为台湾刑事法学界的“活字典”。曾有田从世界刑事诉讼法制结构及诉讼进行方式之演变、台湾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等方面介绍,详细分析了赵作海冤案发生的原因,剖析了影响台湾历年来刑事诉讼法不断修改的因素,并预测了台湾刑事诉讼制度的未来前景。
讲座最后,曾有田耐心细致地回答了同学们有关新出台的“刑讯逼供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这一规定对大陆刑事诉讼制度的影响、毒树之果的理论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