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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六个本科专业获准开办第二专业教育

作者:      来源:      编辑:        日期:2004-07-09     阅读:1

日前,省教育厅正式批复,同意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金融学和法学六个专业开设第二专业教育。

为提高我校本科生教育质量,建立和完善在通识教育基础上宽口径、复合型、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学生对社会发展的适应能力,满足学生根据自己的志趣方向、个性发展的需要,我校出台了《青岛大学关于本科生修读第二专业及双学位的暂行规定》,允许学生在修读本专业(主修专业)的同时兼修另一专业,学生修满规定的学分,学校颁发双专业毕业证书。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若第二专业与主修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在两个专业的学习成绩均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时,同时得两个学士学位证书。

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凡学习成绩优良、主修专业必修课全部合格且学有余力的,可从第二学年开始申请修读第二专业。面向修读双专业学生的第二专业教学计划所设置的课程是该专业主修专业教学计划中主要的学科必修课和专业课,总学分为60学分(含毕业实践教学环节)。第二专业采取集中编班的形式组织教学,一般安排在晚上和星期六、日或假期授课。报名未达15人的课程,不集中编班组织教学,学生可采用插班听课的方式修读。学生在修读第二专业的过程中,当主修专业必修课出现2门次以上(含2门次)重修时,终止其修读双专业。

按照要求,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在主修专业毕业时修读完成二专业,办理毕业手续,发双专业毕业证书;未完成第二专业学业的学生,根据个人意愿可办理毕业手续,颁发主修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也可不办理毕业手续,申请延长一年时间继续第二专业的学习。在第二专业毕业时,再办理毕业手续,发双专业毕业证书。同时,辅修专业纳入双专业培养计划中,原则上不再单独组班开课。学生参加双专业学习,但未达到毕业标准的,所修课程不低于30学分时,发给辅修专业证书;低于30学分的,计入主修专业相关选修课学分。

通过开展第二专业教育,可以在确保第一专业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以上专业的资源优势,探索出培养高素质、宽口径、复合型的人才的新路子。目前,教务处正在组织相关学院认真制定第二专业教学计划,从下学期开始,以上六个专业正式接受学生修读第二专业申请,开展第二专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