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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5-12-07 阅读:1
11月30日,我校与青岛高新区(崂山区)签署了系列合作协议。校长夏临华、校党委副书记谢德新、副校长邵峰晶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青岛高新区(崂山区)管委会主任(区长)王为达、副区长张卫平、邓云峰等出席签约仪式。夏临华与王为达共同签署了双方合作总体框架协议。
在这个合作框架下,遵循“重点推进、注重实效、互利共赢”的原则,双方将建立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和专门机构具体负责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在孵化器建设、资源共享、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产业化基地建设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
谢德新与崂山区委组织部部长郭德利共同签署了人力资源合作协议;邵峰晶分别与崂山区副区长岳国锋、高新区副主任王继尚签署了科技合作框架协议和共建孵化基地协议;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丁金光与高新区科技局局长王刚签署了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合作协议。
夏临华在签约仪式上讲话。他指出,青岛大学正在实施全方位开放式办学的发展战略,致力于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更好地服务城市发展。与高新区签署校地合作协议标志着双方的合作不断深化,也为长期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与高新区卓有成效的战略合作,将实现双方的优势互补和强强联合,开创合作双赢的崭新局面。他说,今后我校将充分发挥多学科优势,与高新区密切协作,通过技术研发、企业孵化、成果和技术的转移,力争使越来越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成果在高新区实现产业化,助推高新区向高层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