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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6-03-07 阅读:1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新增9个硕士一级学科。为切实发挥好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的作用,进一步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学校发文决定开展在新增一级学科下增设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工作。
通知指出,本次增设工作仅限于在现《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中相应一级学科下尚未获得授权的二级学科中进行。通知要求各相关学院要按照全校一盘棋的思想,按照有利于学科建设与发展、有利于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原则实现优质资源的优化配置。各有关单位要实事求是、充分论证,量力而行,确实已经具备招收和培养研究生条件的,要积极整合资源,申请增设;暂不具备条件的,不能申报。同时,要按照每个硕士导师只能在一个学科指导研究生的原则,切实做好拟增设学科与已有授权学科在导师队伍、培养条件等方面的相互协调。